高品質小巴廣告(小巴車身、電視及椅背廣告)
香港小型巴士(簡稱香港小巴)主要分為公共小型巴士及學校私家小巴,前者作為巴士和鐵路的輔助及接駁交通工具。根據香港政府按照《道路交通條例》第23條1款規定,在1976年刊憲限制全香港只容許最多4,350輛公共小巴營運[1]。根據小巴牌照類別,公共小型巴士可以分為紅色小巴及綠色專線小巴兩種,載客量為16人。
1950年代至1960年代,香港曾經流行一種載9人的白牌車,行走於新界。這些白牌車的收費比巴士略高,車程也比巴士短,但是因為為不合法經營的關係,警方曾經大力掃蕩。
1967年香港發生暴動,巴士司機罷工,部分路線因而暫停服務,交通癱瘓,政府容許小巴進入市區,白牌車越來越受到市民歡迎,數目不斷增加。1969年,小巴由9座位增加至14座位,「14座位」因而漸漸成為了小巴的別稱。最後,政府在1970年推出白牌車合法化政策,由政府發牌,可以在香港、九龍及新界各地行走,即現時的紅色小巴。4,350輛小巴的限制亦是於當年制定,多年來並無改變。
1972年,政府在山頂試行私營豪華小巴制度,同年5月1日首條私營豪華小巴1號線(往來山頂至中環)投入服務,結果試驗成功,遂於1974年正式實施專線小巴制度,至1975年,香港島已經有6條綠色專線小巴路線。由於綠色專線小巴越來越受歡迎的關係,政府於1977年10月26日首次招標數十條綠色專線小巴路線,供給公共小巴商或有興趣的商人競爭投標,首批九龍及新界綠色專線小巴路線分別在1979年4月及11月投入服務。隨著時代發展,市民對公共運輸需求不斷提升,政府亦批出九龍市區及新市鎮的專線小巴路線以供競投。
早期的小巴是14座位,沒有車頭頂地點牌箱。1978年,各小巴陸續安裝了車頭頂地點牌箱,以便清楚地顯示行車目的地。政府於1988年批准小巴由14座位增加至16座位,部分小巴商會曾經要求政府放寬座位數目至20座位,但是政府認為小巴為輔助性交通工具,及受到保護鐵路政策等限制而不被接受。
由於綠色小巴受到政府監管,政府為加強對公共運輸的管理,歷年均鼓勵紅色小巴轉為綠色小巴經營。一般而言,公共小巴須要有車輛登記及客運營業證,方可以載客及領取酬金;紅色小巴的車輛登記人和客運營業證持有人,往往是同一人,但是由於綠色小巴營辦商可以租用他人的小巴經營,所以同一輛綠色小巴,可以有不同的車輛登記人和客運營運證持有人。雖然公共小巴的車主可以申請將小巴從公共(紅色)轉為專線(綠色;九龍83A/83M、新界411及618線便是從紅色轉為綠色),或從綠色轉為紅色(只限與另一輛小巴互換牌照,不能單純地由綠轉紅;但從紅轉綠則不必與另一輛小巴互換),但從歷年的小巴分佈數字看,綠色小巴的數目持續上升,而紅色小巴則是越來越少。
跟紅色小巴不同,綠色專線小巴的識別色以車身中央髹上綠色色帶以及於車頂髹上綠色的形式出現(所以行內俗稱綠色小巴為綠帶),於1995年開始改為只髹於車頂,由於紅色小巴出現「紅頂」的俗稱,相對綠色專線小巴便出現「綠頂」的俗稱,一般稱為綠色小巴或專線小巴。
專線小巴的服務目的,主要是為某個社區提供與大型運輸系統接駁服務(如鐵路、巴士)。全部綠色小巴都有固定路線、服務時間、班次和收費,大部份路線設有固定車站,並需接受政府監管,按規定不得隨意更改。然而,部份專線小巴路線,亦有「名存實亡」(也稱「有線無車」)的現象;這多出現於乘客稀少(例如已取消的新界405A 長宏↔青衣碼頭)或有替代服務(例如新界607S 元朗大馬路↔天水圍(通宵線),由79S分段取代;新界1M 西貢↔彩虹站,以1A名義營運)的路線。
截至2012年6月,全香港共有3,076輛綠色小巴,行走354條專線小巴路線(72條港島專線小巴路線、81條九龍專線小巴路線及200條新界專線小巴路線),大部分路線由有限公司經營,當中包括一些集團的多家子公司。專線小巴大部份路線都設有固定車站,乘客可於固定車站侯車或於路線途經之非禁區位置截停上車。乘客於上車的時候需先繳付車資,現金車資需投入錢箱(不設找贖),不得交給司機。而所有綠色小巴均接受八達通(部份路線設分段收費,需於繳付車資前先通知司機,讓司機調整八達通收費機;部分路線的八達通機設有按鈕,乘客需自行把收費機按至所需繳付的分段車費)。乘客可於固定車站下車,或於非禁區地點下車。下車前需高聲呼叫司機下車地點,或按電鈴(如設有,及只適用於固定車站),司機揮手作實。
是最初的公共小巴,最初以車身中央髹上紅色色帶(所以行內俗稱紅色小巴為紅帶)以資識別。到了1990年代,為使車身有更多展示廣告的空間,運輸署建議將小巴的識別色髹於車頂,「紅頂」的俗稱亦因此而來。除禁區外,紅色小巴可行駛香港各區。但事實上,紅色小巴經營範圍經營已被政府透過禁區方式大幅限制。現時服務範圍一般只限舊區,尖沙咀、黃埔花園、青衣島、鴨脷洲和大部分新發展的新市鎮區域(例如天水圍和將軍澳及馬鞍山)均不准紅色小巴駛入。紅色小巴的服務路線、服務時間、班次和收費是不固定和不受政府監管;雖然如此,但隨著行業發展,不少紅色小巴路線已由商會或小型公司統籌,有固定的路線、服務時間、班次和收費,但會因應各種情況而作出更改,例如塞車時可以轉用較暢通的路線。截至2012年6月,全香港共有1274輛紅色小巴。乘客一般於下車的時候需繳付車資。惟只有少數紅色小巴接受八達通。
紅色小巴路線有部分為24小時經營的,如大埔至旺角線、荃灣至觀塘線、觀塘至旺角線、元朗至佐敦道線、青山道至土瓜灣線等等。亦有只會提供通宵服務的,如元朗至銅鑼灣線。紅色小巴除總站外不設固定車站,乘客需於非禁區位置截停上車。另外,由於紅色小巴所行走的路線並非固定,收費亦有可能隨路線長短而有所變動,因此乘客乘搭紅色小巴時,於下車時才需要繳付車資,車資按上車時所標示的價錢牌為準(延長目的地時如繼續乘坐需要以原來車資加以新標示車資之和為準),例子:荃灣往新蒲崗、坪石線,於繁忙時段延至彩雲及四順。 紅色小巴一般只會收取現金,現金車資直接交給司機,如有需要,司機會為乘客找贖餘額,但亦有部份紅色小巴是接受八達通支付車資的,如西環至旺角(早上6時至翌日凌晨2時、北街至弼街)線、觀塘至西貢線、土瓜灣至荃灣線、觀塘至荃灣線、灣仔至荃灣線紅磡黃埔新邨至旺角始創中心線及美孚至土瓜灣線等。鑑於現時紅色小巴經營範圍已被當局透過禁區方式大幅限制及競爭對手服務優化而令營運空間下降,業界為求生存而不斷變更路線,據業內人仕表示現時整體營運荃葵區佔頗大比重。
乘搭紅色小巴時,要注意紅色小巴所標示的目的地名稱可能是舊稱或是已不存在的建築物,例如「官塘」(觀塘的舊稱)和「大丸」(即前日資大丸百貨公司,位置即現時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與百德新街交界的名店廊,以及銅鑼灣京士頓街9至11號,於1998年結業)。紅色小巴一般不設固定車站,乘客可於非禁區地點下車。下車前需高聲呼叫司機下車地點,或按座位上的電鈴(較為罕有),司機揮手作實。
小巴廣告 vs 巴士廣告 vs 地鐵廣告 vs 電車廣告
簡單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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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 |
巴士 |
地鐵 |
電車 |
價格 |
非常低 |
中 |
高 |
非常高 |
服務時間 |
18/24小時 |
18小時 |
18小時 |
18小時 |
覆蓋範圍 |
地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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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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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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